
新法总则明确,商标的使用包含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施的使用行为,这是我国首次在法律层面确立网络场景商标使用的法定地位。线上电商展示、直播带货、社交媒体、官网、小程序、APP内的品牌展示,与线下商标使用具备同等法律效力,相关网页截图、直播回放等材料,均可作为商标使用证据,用于应对撤三、侵权等案件。
此次商标法完成由“修正”到全面“修订”的升级,立法导向从“重注册”转向“强化商标使用义务”,将商标使用定义调整至总则,理顺商标确权、维持、侵权判定的底层逻辑,解决了网络场景商标认定的实务争议。
业内分析认为,中文域名是商标在数字时代的重要延伸。结合商标法 “不得损害他人在先合法权益” 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域名混淆行为的规制,企业布局中文域名,能够夯实自身在先权益,为应对域名抢注、品牌混淆提供维权支撑。
距离新法实施已不足四个月。中文域名实行“先注先得”,注册环节不做在先权利审查,存在被第三方抢注风险。业内提出四点建议:一是全面排查企业品牌对应的“.商城”“.集团”“.网店” 中文域名权属情况;二是及时完成核心中文域名注册,防范抢注风险;三是建立线上商标使用证据档案,留存电商、直播、社交平台素材,为维权做好证据储备;四是推动“商标+中文域名”一体化保护,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可参照相关指南,实现同步注册、保护与管理。